作者: quanjunkou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为专区会员提供的服务,规范电子公告服务系统的信息发布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所有会员与访问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乐思门咨询的企业形象,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乐思门会员专区》是乐思门咨询网站的专属交互性电子公告服务系统,是乐思门咨询公司为会员和用户提供的交互性服务项目。开办本专区的主要目的是为乐思门咨询公司的客户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以期能够在供应链管理、物流领域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价值增值。
《乐思门会员专区》的宗旨是为乐思门咨询公司的全体会员提供供应链管理、物流管理的知识分享、探讨和技术交流的专业平台。
第三条 《乐思门会员专区》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信息产业部及市电信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乐思门会员专区》所有用户在使用中,应当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应该遵从本站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管理。《乐思门会员专区》所有用户应对本人在专区内发布的所有信息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在《乐思门会员专区》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残酷、教唆犯罪以及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可能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内容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影响乐思门咨询公司形象、泄露乐思门咨询公司商业机密、损害乐思门咨询公司利益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六条 《乐思门会员专区》均采用实名登记制度,但允许会员采用网名的形式。乐思门会员专区承诺对所有用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部分、管理制度
第七条 《乐思门会员专区》的运行及维护由乐思门咨询公司负责。
第八条 《乐思门会员专区》的管理人员及其职责如下
论坛管理员:
1、论坛管理员由乐思门咨询公司指派专人担任。
2、监控论坛运行情况,通过对论坛程序及服务器的调整,保证论坛系统的稳定运行。
3、监控论坛内全部内容,保证论坛的所有内容均不违反国家法律及相关制度并且符合各子论坛的讨论内容。
4、监督各子论坛版主的工作情况并进行相关记录。
5、及时删除论坛各版中所有与本规定第五条相违背、且版主未删除的贴子并进行记录备案。
6、调整论坛中各子论坛的结构以便于用户使用。
7、管理论坛用户,处理用户关于论坛功能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版主:
1、各版版主由乐思门咨询公司指定有关人员担任。
2、监控所负责子论坛的全部内容,保证该论坛的所有内容均不违反国家法律及相关制度并且符合该论坛所规定的讨论内容。
3、及时回复用户用贴子或其他方式提出的问题、建议以及其他合理需求,并尽力保证用户的要求得到完满的解决。
4、及时删除所负责子论坛中所有与本规定第五条相违背的贴子并进行记录备案。
5、控制本版讨论方向,积极组织本版用户进行相关问题的讨论。
第九条 违规帖处罚规定
乐思门咨询公司有权利对任何发表在《乐思门会员专区》的内容进行筛选和评判,并对其中任何被认为不适当的内容进行删除或屏蔽等相应处理。
具体情况举例如下(包含并且不仅包含下列情况):
1、现象:贴子含有规定第五条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之一。
处理方法:删除该违规帖、封发贴ID、发删帖公告。如有换ID继续发布违规内容的情况,封该ID的C类IP(即IP地址最后一段)。
2、现象:贴子为灌水、与版面主题无关、扰乱版面秩序、以及管理员或者值班人员认为不适当之内容。
处理方法:删除该违规帖。如有反复灌水、持续无谓争执等行为,封ID。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任何问题请与乐思门咨询公司联系。